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本院定于2024年12月23日10时至2024年12月24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对被执行人玉林市湘施服装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南宁市邕宁区龙福路1号大唐·世家17号楼二层222号商铺进行第一次司法网络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被执行人玉林市湘施服装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南宁市邕宁区龙福路1号大唐·世家17号楼二层222号商铺。
标的物详情:标的建筑物总层数为35层,标的所在楼层为第2层,钢混结构;建筑面积为134.14平方米,专有建筑面积77.7平方米,分摊建筑面积56.44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商业服务,房屋性质为市场化商品房;220号-222号商铺已打通,出租于璟点台球俱乐部;【不动产权证书号:桂(2019)南宁市不动产权第0363972号】;该承租人在同等的价格基础上拥有优先购买权。
竞价时间及起拍价、加价幅度:
第一次拍卖竞价时间:2024年12月23日10时至2024年12月24日10时(延时的除外)。当次拍卖流拍的,进行第二次拍卖;当次拍卖成交的,后续拍卖自动取消。
第一次起拍价:378100元,保证金:75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
第二次拍卖竞价时间、起拍价:待定
三、拍卖方式: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二人以上(含二人)参与竞拍,价高者得。
四、对上述标的物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前七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如因案件当事人下落不明、无法联系等原因导致人民法院无法送达拍卖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送达。
五、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等以及限购政策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优先购买权人应在拍卖前五个工作日内到本院办理行使网络拍卖优先购买权的相关手续,逾期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参与竞买人需有淘宝账户(未有淘宝账户者可委托他人竞买并填写网拍授权委托书,合伙购买的也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如需办理委托,委托材料应在拍卖前五个工作日交至本院审查)。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优先购买权人应在拍卖前五个工作日内到本院办理行使网络拍卖优先购买权的相关手续。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次拍卖标的物的辅助工作本院已委托广西银桥拍卖有限公司承担,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一周止的工作日接受咨询,由司法辅助机构向意向竞买人提供标的物咨询、看样、指导报名免费服务。看样请提前预约,由司法辅助机构安排看样时间或请意向竞买人自行前往,联系电话:18775503472(李),18577541998(罗)。
七、拍卖财产瑕疵说明和提醒: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意向竞买人参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仅就现状进行拍卖,不能保证标的物的真伪或者品质,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及决定参与竞拍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因未了解所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
1、拍卖成交后,法院只提供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能否办理证照过户、延续、年检等手续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本院不保证有关证照的顺利办理。
2、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办理产权过户过程中所涉及的应交、补交税费,由相应主体承担(注:被执行人应缴纳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需在7个工作日内凭相关正式票据向本院申请报销被执行人应当承担的税费),滞纳金不予退还,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标的物尚欠的物业费、水、电等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房地产(划拨性质的国有土地、经济适用房、限价房、福利房等)办理过户中涉及的土地出让金、公摊等费用的缴纳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上述税费、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3、标的物的实际交付、产权过户、法院解除查封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过户交付时间一般要三到六个月,案件情况复杂或者无法找到当事人的,交付时间会延长且不确定,对房屋过户交付有时间要求的竞买人,请慎重考虑是否参加竞买。
八、意向竞买人如竞拍成交,本院仅负责协助办理房地产的过户及交付,对于水、电、气等户名变更及附加于拍卖标的物上的户籍迁入及迁出的手续,请买受人自行办理,本院不予负责。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网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网络竞价结束后十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2024)桂0902执3190号,开户银行:玉林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玉城信用社,账号:521312010105176778-150159】,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余款既可以在线上通过网络支付工具支付,也可以在线下通过传统支付方式支付。
十、是否可以适用“拍卖按揭贷款”:否。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请登陆淘宝网竞拍界面查询
如果碰到支付保证金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技术问题,请查看网页右上角的竞买帮助或咨询淘宝客服专线:400-822-2870。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法院参拍咨询电话:0775-2650868
网辅机构:广西银桥拍卖有限公司
18775503472(李),18577541998(罗)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早上8:00-12:00,下午15:00-18:00
监督电话: 0775-2650819
联系地址:玉林市玉州区清宁路358号
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
竞卖须知
参与竞买的竞买人请认真阅读以下拍卖须知: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在拍卖平台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拍卖前一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行使】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前一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延时出价功能】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八、【拍卖保证金】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司法拍卖因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bbs.taobao.com/catalog/thread/15796010-259586204.htm。
九、【标的物审查】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成交价余款】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2024)桂0902执3190号,开户银行:玉林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玉城信用社,账号:521312010105176778-150159】,并在得到通知后十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一、【竞买人违约责任】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预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二、【标的物交付及过户】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法院不负责对标的物进行邮寄,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需要办理转让登记手续的,在法院向相关部门出具法律文书后,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由相应主体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