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人民法院
关于拍卖南宁市兴宁区朝阳路65号天成一品B3135号车位的公告
上杭县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7月5日10时至2024年7月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网址:https://sf.taobao.com/0597/06?spm=a213w.3065169.courtList.80.o7PnwN,账户名:上杭县人民法院),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南宁市兴宁区朝阳路65号天成一品B3135号车位
评估价:93900元, 起拍价:60096元,保证金:1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
特别提醒、瑕疵说明:
1.车位状况以实物现状为准,车位为广西长江天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有。拍卖成交之后,交付时间以实际为准。现所有权人已委托广西中成睦邻物业有限公司管理车位。
2.有部分车位装有独立的机械停车设备,是否可以正常启动,请自行现场看样或咨询当地管理员。
3.有部分车位有出租,都未签订租赁合同,进入车场均无固定车位停放。入场的车辆如场内有空置车位便可随机进行停放原则,不带租约拍卖。
4.车位专项维修基金为77元每平方米,被执行人已缴交此项费用,拍卖成交之后,这笔费用需要买受人支付给广西长江天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上述车位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等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协商解决。
6.本标的竞买人竞买成功后,相关过户、转让税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卖方所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垫付,垫付后在规定时间内凭单据向法院申请予以返还。
7.竞买人应当在竞拍前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充分了解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视为承诺具备购房资格、符合相应过户等政策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若因限购、过户等政策导致撤拍、悔拍、过户受限等情况,竞买人应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没收保证金、罚款、拘留等。
本院在公告及须知中均对本次拍卖的税款、费用承担方式明确表明,参与竞买视为接受该税款、费用承担规则,若在竞拍后又以不接受该规则提出异议的,本院将视为故意阻碍拍卖、拖延执行行为,并将据此对相应行为人予以罚款、拘留。
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阅读公告和须知,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人士不得参与竞拍,否则相应法律后果由其自行承担。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上杭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自然人:须委托人和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组织机构:须委托代理人携带组织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公章,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上杭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拍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是否符合条件请自行咨询相关部门,一旦竞买,视为知晓相关政策)。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接受咨询(双休日、节假日休息),本院已委托本次拍卖的唯一司法拍卖辅助机构:龙岩世纪家园置业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所有拍卖过程与地方中介、其他机构无任何关系,请各意向购买人对以竞拍咨询、引领看样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以免造成损失。特别提示:该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公司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也可以向本院及办理权证等相关职能部门了解、核实。该标的为车位,可自行前往看样。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18039840098)。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拍卖法院不负责户口的迁入、迁出事宜,如对户口有特殊需求,请竞买人自行征询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了解。
拍卖标的物具体情况与产权登记不一致的,以产权登记为准。拍卖标的物上若有违章,不代表本院对违章行为的认可,买受人应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接受相关部门的依法处理。
如果遇所拍卖的拍卖标的物因特殊原因无法移交等,法院有权撤销拍卖,且凡法院撤销拍卖的,仅退回拍卖款,但不计付利息,不赔偿其他经济损失。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到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拍卖财产产权转移产生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承担。但依法应由标的物原产权人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垫付后凭税务部门出具的标的物已纳税费票据,自本院向买受人送达过户裁定书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特殊情况除外)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的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逾期不申请退还税费的,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该部分税费,本院将及时分配拍(变)卖款,不再向买受人退还该部分税费。有关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票据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税务、房管、规划和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了解。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使用的水、电、气、物业管理等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协商解决。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一、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二、拍卖余款请在2024年7月13日24时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上杭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福建上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9090 5100 1001 0000 023191 )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重要提示:请注意,司法拍卖有最后缴款期,请自行确认资金情况并自行承担法律后果。逾期缴纳尾款将视为悔拍,本院依法对已缴交的保证金收缴。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请竞买人充分关注上述风险及法律后果,自行确认资金情况并自愿承担上述法律后果。
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咨询电话:18039840098(龙岩世纪家园置业有限公司)
经办法官:陈法官(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0597-3810153
法院监督电话:0597—3810285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联系地址:福建省上杭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福建省上杭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七日
上杭县人民法院定于2024年7月5日10时至2024年7月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户名:上杭县人民法院)针对址于南宁市兴宁区朝阳路65号天成一品B3135号车位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人士不得参与竞拍,否则相应法律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详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上杭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自然人:须委托人和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组织机构:须委托代理人携带组织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公章,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上杭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拍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登记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重要提醒:对拍卖标的能否完成过户手续以及具体办理时限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对于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延迟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等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负。拍卖人不对拍卖标的过户作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九、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1万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1万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次拍卖仅支持线上缴纳保证金,暂不支持线下缴纳。(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4年7月13日24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余款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上杭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福建上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9090 5100 1001 00000 23191)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逾期未缴纳余款,视为悔拍。悔拍或视为悔拍的,已缴纳的保证金依法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与竞买。请竞买人充分关注上述风险及法律后果,自行确认资金情况并自愿承担上述法律后果。
十二、本院收到剩余款项后,将依法通知买受人(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上杭县人民法院执行服务大厅(地址:上杭县临城镇利民路100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法院负责办理标的物他项权证的解除手续。再由买受人自行依据法律文书办理产权的过户手续。买受人经本院通知无故拒不办理交接手续,视为悔拍,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拍卖财产产权转移产生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承担。但依法应由标的物原产权人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垫付后凭税务部门出具的标的物原产权人已纳税费票据,自本院送达买受人过户裁定书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特殊情况除外)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的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逾期不申请退还税费的,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该部分税费,本院将及时分配拍(变)卖款,不再向买受人退还该部分税费。有关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票据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税务、房管、规划和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了解。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使用的水、电、气、物业管理等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协商解决。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导致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法、违规行为,欢迎举报、投诉,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本院将依法核实、处理。
举报监督电话:0597-3810602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18039840098(龙岩世纪家园置业有限公司)
经办法官:陈法官(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0597-3810153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福建省上杭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