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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营改增落定 购买不满2年按5%全额缴收

房天下南宁二手房网  2016-03-25 09:02:00  来源:海峡都市报
[提要]昨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明确5月1日起,个人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昨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明确5月1日起,个人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5月1日起,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前述二手房交易“营改增”规定,适用于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之外的地区。这意味着,过渡期二手房交易“营改增”延续了现行二手房交易营业税的政策。

税负有没有增加?

相关人士表示,增值税是价外税,营业税是价内税。所以在计算增值税时应当将含税收入换算成不含税收入,而营业税则是直接用收入乘以税率即可。

因此,按营业税(不含其它税费率)和增值税税率均为5%算,根据增值税的算法,需要先计算出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比如一套原价100万元,现售价120万元(含税、购买不足2年)的房子,终增值税应纳税额为(120万÷1.05)×0.05≈5.71万。营业税应纳税额为120万×0.05=6万。也就是说,实行“营改增”后,可省约0.29万元。

不过,业内人士表示,现实中的二手房贷款和报税,都是按评估价算。评估价往往比成交价要低。

“由此看出,‘营改增’后,税负不会有太大的变化,因此不会对二手房市场有明显影响。”一业内人士说。

责任编辑/zhaojuej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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