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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楼市新政:9月起 南宁公积金购房和南宁房产继承发生大变化

房天下南宁二手房网  2017-08-15 13:55:00  来源:房天下综合整理
[提要]9月1日后,南宁市民将迎来楼市新变化。9月起,南宁市民无需公证也可以申办房产继承。而公积金区直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也将在9月1日起试试。

8月已过半,9月1日后,南宁市民将迎来楼市新变化。那么,这些南宁楼市新政,你都了解吗?打算公积金在南宁买房购房者赶紧看过来!此外,在南宁申办房产继承也将发生重大变化!

据悉,《南宁市不动产继承(受遗赠)登记操作规则(试行)》将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规则》明确,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的,申请人可提交继承权公证书或者生效法律文书申请不动产登记,也可直接提交相关材料申请不动产继承(受遗赠)登记。

也就是说,9月1日后,无需公证也可以申办房产继承。此外,9月1日后,可选择不同渠道申办,手续更简便。

2.南宁公积金购房

近日,广西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区直分中心发布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通知》显示,区直和中直驻南宁单位的职工个人及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为20%;购买第二套住房或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为40%。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或申请第三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个人及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该《通知》自2017年9月1日起实施。

责任编辑/zhaojuej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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