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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分编草案要点 关系住房、承租等方面

房天下南宁二手房网  2018-08-28 10:42:00  来源:房天下综合整理
[提要]物权编草案关于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续期问题,先作一个原则性规定。草案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8月27日至8月31日在北京举行,会议审议民法典物权编。民法典各分编草案27日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其中物权编草案关于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续期问题,先作一个原则性规定。草案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27日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民法典物权编草案专门规定了“居住权”: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并经登记占有、使用他人的住宅,以满足其稳定生活居住需要。据介绍,规定居住权是为了认可和保护民事主体对住房保障的灵活安排,满足特定人群的居住需求,也有助于为公租房和老年人以房养老提供法律保障。

物权是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重要财产权物权编草案在物权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物权法律制度。

共有部分产生的属于业主共有“实践中,一些物业服务企业未征求业主意见,擅自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外墙、电梯张贴广告等营利。对此,草案规定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应当由业主共同决定,共有部分产生的属于业主共有。”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沈春耀介绍。

合同编

合同制度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律制度,合同编草案进一步修改完善了合同制度。

增加住房承租人优先承租权制度

为落实党中央提出的建立租购同权住房制度的要求,保护承租人利益,草案增加了住房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制度。此外,还规定了电、水、气、热力供应人以及公共承运人对社会公众的强制缔约义务,完善了格式条款制度。

新修编意见增加合同终止后负有旧物回收义务为落实民法总则绿色原则的要求,草案规定,当事人在合同履行中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交易习惯负有节约资源、减少污染的义务,在合同终止后负有旧物回收义务,同时还规定买卖合同的出卖人依法负有回收义务。

(房天下综合整理)

责任编辑/qinshanf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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