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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东葛路小学[ 小学|市重点|公立 别名:东葛路小学]

  • 学校地址:葛村路11号
  • 学校特色:双语
  • 学校电话:0771-5868208
  • 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

2017年南宁市青秀区小学招生简章

一、小学招生对象

(一)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

(二)父母在本市城区内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随父母在城区内居住且申请由政府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上述招生对象须年满6周岁(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

二、小学入学原则和办法

(一)本市城区户口适龄儿童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户口所在地以家庭住址(房产登记地址,下同)为依据就近免试入学。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并按合法住所地址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入学。

(三)报名材料

1、本市户籍学生

(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双方户口簿);

(2)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房产登记证明材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及备案证明等)。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双方户口簿);

(2)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青秀区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

(3)合法住所证明(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青秀区内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及备案证明、房屋租赁证明等4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4)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本市市区务工证明(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证明、营业执照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四)优先入学

1、本市户籍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仅有一套独立产权房,按该套房产地址就近入学;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有多套独立产权房,按实际居住房产地址就近入学;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无独立产权房,只有共有产权房,可按照共有产权房地址就近入学,学校优先录取独立产权生源。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符合以下情况优先安排入学,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安排随迁子女在普惠性民办学校就读。

①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青秀辖区内购买家庭独立住房并实际入住,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及备案证明(同时提供)等3项中的一项,优先于居住时间和工作时间。

②在青秀辖区内以居住时间长的优先,以居住半年以上为优先基础,提供《广西壮族自治区流动人口居住证》记录,由青秀区相应的派出所出具证明。

③在青秀辖区内以经商或工作时间长的优先,以工作一年以上为优先基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交纳社保凭证。

(五)盲、聋哑、弱智三类残疾儿童可以选择到特教学校、辅读班或随班就读外,其他残疾儿童都应随班就读。

三、时间安排

1、6月10日(星期六)上午9时,在学校宣传栏、青秀区政务信息网向社会正式公布招生简章、招生地段;

2、7月8、9日(星期六、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为本市户籍学生报名时间。7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报名审验材料时间。

3、7月16日(星期日)上午9时,将核准后的本市户口新生名单张榜公布并发入学通知书。同时公布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名单。8月21日,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进行统筹调配,并发放录取通知书工作。

4、委托13所公办学校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材料:

(1)居住在仙葫片区(埌东汽车站以东)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递交材料地点为:彩虹路小学;

(2)居住在埌东汽车站以西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递交材料地点为:民族大道中段小学、长堽小学、埌东小学、埌西小学、中山路小学、沛鸿小学、二塘小学、三屋小学、十七中(小学部)、共和路小学、柳沙学校(小学部)、红星学校(小学部)。

家长持上述材料复印件(同时审核原件)到以上学校递交核验,符合优先条件的适龄儿童优先安排进入公办学校,各公办民办学校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后与本市户籍学生混合编班,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教学、统一安排活动,有正式学籍,同样参与各种活动和评优评先,完成学业后,发给义务教育证书。
南宁市青秀区教育局
2017年6月

2017年南宁市青秀区小学招生简章

一、小学招生对象

(一)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

(二)父母在本市城区内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随父母在城区内居住且申请由政府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上述招生对象须年满6周岁(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

二、小学入学原则和办法

(一)本市城区户口适龄儿童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户口所在地以家庭住址(房产登记地址,下同)为依据就近免试入学。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并按合法住所地址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入学。

(三)报名材料

1、本市户籍学生

(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双方户口簿);

(2)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房产登记证明材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及备案证明等)。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双方户口簿);

(2)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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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介绍

南宁市东葛路小学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新城区太平镇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新城区葛村路。南宁市东葛路小学有完备的体育场,宿舍楼,食堂等。教学设施齐备,有电脑室,语音室,实验室等现代化教室,每间教室都配备有多媒体教学设备。 南宁市东葛路小学制定了“德育为首,面向全体,创新为主,办出特色”的办学目标,不断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社会提供一份优质服务。着眼于全校师生的全面、和谐发展,提出了“健康快乐每一天”的口号,在剪纸、体育、感恩教育等方面形成了一定的特色。

招生范围

2017年招生范围:东葛路:64号中医学院一附院第二生活区,64-1号金海楼小区,66号广西科技出版社宿舍,66-1号广西区总工会宿舍,68号青秀区政府宿舍,70号南宁市审计局宿舍,74号汇东大公馆(绿城小筑)小区,76号南宁产业投资大厦,78号广西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80号南宁市物价局宿舍, 88号嘉园小区;园湖南路葛塘巷:11号广西茶叶进出口公司宿舍,30号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宿舍;葛村路:5号广西社会保险事业局宿舍,5-1号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宿舍,6号南宁市巡警支队、便衣侦察支队,7号金都大厦,8号南宁市刑侦支队,9号珉旖大厦,10号广西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南宁市社保宿舍,15号广西乡镇企业局宿舍;葛里巷:17号广西电大晖华小区宿舍, 48号南宁市国土资源局津头部宿舍;葛麻村:1、2、4、5组;东宝路:1号南宁市建委宿舍,1-1号广西电大北区宿舍, 9号南宁市公安局宿舍;东宝路东一里:1号南宁市内河管理处宿舍,3号南宁市二轻集体工业联社宿舍;东宝路翠园巷:1号南宁市房产业开发总公司宿舍、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宿舍,2号南宁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宿舍,3号东宝苑小区,6号竹苑二区,8号南宁市建设局宿舍、南宁市建设工程公司宿舍;葛园路:19号区统计局宿舍,29号丽雅居小区;竹塘路:8号金花茶花苑小区,11号(原麻村路9号)广西区安全厅宿舍,12号(原麻村路6-2号)园中楼小区,13号(原麻村路11号)南宁市无线电管理处宿舍,14号(原麻村路6-3号)南宁市国土资源宿舍,16号(原麻村路8号)南宁市工行宿舍、南宁市规划局宿舍,18号(原麻村路12号)广西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宿舍,20号(原麻村路12-1号)米兰小区,28号(原麻村路16号)区外事办车队宿舍;望园路:9号广西美术出版社,11号兴宁区机关宿舍,13号广西出版总社、广西新闻出版局宿舍,15号广西公安边防总队(无固定住宅),28号三元苑小区;平湖路:1号平湖花园小区,1-1号广西北部湾银行宿舍、葛麻小区,8号伟业小区;广园路:2号光明苑小区,4号天成府小区,6号方洲苑小区,16号恒龙花园小区,20号桂豪花园小区,24号陶陶居小区;安湖路:2号平湖家居小区,4号安湖小区,6号丰华利花苑;方园路:1号方园公寓一区,3号南宁市邮政局宿舍,8号广西交警总队宿舍;桃村路:4号南宁市林业局宿舍,6号桃村小区(南宁市工商局宿舍、南宁市经协宿舍),8号青秀区向阳派出所宿舍;竹园路:2号中国经济时报广西新闻中心、南宁饭店宿舍;长园路一支路:26号南宁市骨伤医院宿舍。

2017年招生范围:东葛路:64号中医学院一附院第二生活区,64-1号金海楼小区,66号广西科技出版社宿舍,66-1号广西区总工会宿舍,68号青秀区政府宿舍,70号南宁市审计局宿舍,74号汇东大公馆(绿城小筑)小区,76号南宁产业投资大厦,78号广西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80号南宁市物价局宿舍, 88号嘉园小区;园湖南路葛塘巷:11号广西茶叶进出口公司宿舍,30号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宿舍;葛村路:5号广西社会保险事业局宿舍,5-1号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宿舍,6号南宁市巡警支队、便衣侦察支队,7号金都大厦,8号南宁市刑侦支队,9号珉旖大厦,10号广西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南宁市社保宿舍,15号广西乡镇企业局宿舍;葛里巷:17号广西电大晖华小区宿舍, 48号南宁市国土资源局津头部宿舍;葛麻村:1、2、4、5组;东宝路:1号南宁市建委宿舍,1-1号广西电大北区宿舍, 9号南宁市公安局宿舍;东宝路东一里:1号南宁市内河管理处宿舍,3号南宁市二轻集体工业联社宿舍;东宝路翠园巷:1号南宁市房产业开发总公司宿舍、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宿舍,2号南宁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宿舍,3号东宝苑小区,6号竹苑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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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条件

一、小学招生对象 (一)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 (二)父母在本市城区内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随父母在城区内居住且申请由政府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上述招生对象须年满6周岁(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 二、小学入学原则和办法 (一)本市城区户口适龄儿童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户口所在地以家庭住址(房产登记地址,下同)为依据就近免试入学。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并按合法住所地址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入学。 (三)报名材料 1、本市户籍学生 (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双方户口簿); (2)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房产登记证明材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及备案证明等)。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双方户口簿); (2)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青秀区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 (3)合法住所证明(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青秀区内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及备案证明、房屋租赁证明等4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4)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本市市区务工证明(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证明、营业执照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四)优先入学 1、本市户籍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仅有一套独立产权房,按该套房产地址就近入学;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有多套独立产权房,按实际居住房产地址就近入学;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无独立产权房,只有共有产权房,可按照共有产权房地址就近入学,学校优先录取独立产权生源。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符合以下情况优先安排入学,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安排随迁子女在普惠性民办学校就读。 ①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青秀辖区内购买家庭独立住房并实际入住,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及备案证明(同时提供)等3项中的一项,优先于居住时间和工作时间。 ②在青秀辖区内以居住时间长的优先,以居住半年以上为优先基础,提供《广西壮族自治区流动人口居住证》记录,由青秀区相应的派出所出具证明。 ③在青秀辖区内以经商或工作时间长的优先,以工作一年以上为优先基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交纳社保凭证。 (五)盲、聋哑、弱智三类残疾儿童可以选择到特教学校、辅读班或随班就读外,其他残疾儿童都应随班就读。

一、小学招生对象 (一)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 (二)父母在本市城区内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随父母在城区内居住且申请由政府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上述招生对象须年满6周岁(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 二、小学入学原则和办法 (一)本市城区户口适龄儿童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户口所在地以家庭住址(房产登记地址,下同)为依据就近免试入学。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并按合法住所地址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入学。 (三)报名材料 1、本市户籍学生 (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双方户口簿); (2)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房产登记证明材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及备案证明等)。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双方户口簿); (2)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青秀区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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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特色描述

学校遵循“人的才能是多元化的,教育的起点不在于他原来有多么聪明,而是通过教育,使其变得聪明,在某些方面变得更聪明”的理念,努力追求“让每一位学生健康和谐地成长,让每一位教师真诚快乐地奉献,让学校成为社会满意的品牌学校”的办学目标。以“在生活中去学、去说、去用英语”为办学特色,努力打造和谐育人环境和独特的校园文化。

免责声明:入学情况仅凭历史经验总结,在此不承诺升学事宜。购买房屋时,请谨慎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