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南宁二手房>南宁教育房>安宁路小学

安宁路小学[ 小学|普通|公立 ]

  • 学校地址:人民路北一里159号
  • 学校特色:小班教学
  • 学校电话:0771-2841733
  • 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

2017年南宁市兴宁区小学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一)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
(二)父母在本市城区内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随父母在城区内居住且申请由政府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三)除盲、聋哑、弱智三类残疾儿童可以选择到特教学校、辅读班或随班就读外,其他残疾儿童都应随班就读。
上述招生对象须年满6周岁(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
二、入学办法
小学适龄儿童应随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户口所在地以家庭住址(房产登记地址,下同)为依据就近免试入学。
(一)本市城区常住户口适龄儿童的父母须持户口簿、家庭住址的有效证件(《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等)到家庭住址的服务学校报名。
1.适龄儿童本人户口与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家庭住址不一致的,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家庭住址为依据就近入学。
2.如适龄儿童家庭是三代同堂(即孩子父母无住房,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共住)的,需配合学校查询学生家庭成员的无房信息。
(二)需要安排就读小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家长持以下所列材料到暂住地的服务地段学校办理报名手续:
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与适龄少年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双方户口簿);
2.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兴宁区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
3.合法住所证明(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兴宁区内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房屋租赁证明等4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4.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本市市区务工证明(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证明、营业执照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城区教育局负责审验有关材料,并根据辖区内学校的生源情况,给予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具体工作日程由城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制订。由城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后与学校内本市户籍学生混合编班,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教学、统一安排活动,有正式学籍,同样参与各种活动和评优评先,完成学业后,发给义务教育证书。
三、报名时间
2017年7月8日、7月9日(星期六、星期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
四、发放入学通知书时间
2017年7月15日(星期六)上午,各小学公布由城区教育局核准后的新生名单,并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2017年7月23日(星期天)上午,各小学公布申请由政府安排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名单,并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五、兴宁区教育局地址和招生联系电话
兴宁区教育局地址:南宁市厢竹大道63号
联系电话:0771-3290957

南宁市兴宁区教育局
2017年6月11日

2017年南宁市兴宁区小学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一)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
(二)父母在本市城区内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随父母在城区内居住且申请由政府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三)除盲、聋哑、弱智三类残疾儿童可以选择到特教学校、辅读班或随班就读外,其他残疾儿童都应随班就读。
上述招生对象须年满6周岁(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
二、入学办法
小学适龄儿童应随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户口所在地以家庭住址(房产登记地址,下同)为依据就近免试入学。
(一)本市城区常住户口适龄儿童的父母须持户口簿、家庭住址的有效证件(《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等)到家庭住址的服务学校报名。
1.适龄儿童本人户口与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家庭住址不一致的,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家庭住址为依据就近入学。
2.如适龄儿童家庭是三代同堂(即孩子父母无住房,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共住)的,需配合学校查询学生家庭成员的无房信息。
(二)需要安排就读小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家长持以下所列材料到暂住地的服务地段学校办理报名手续:
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

[显示全部]
学校介绍

校园总面积10592.6平方米,学生827人,有18个教学班。教师40人。自“普九”以来,学校高度重视“两基”成果的巩固和提高。坚持把“两基”工作放在教育工作重中之中的地位,不断巩固“两基”成果,提高学校办学的整体水平和质量。在上级领导的关怀下,经过几年的努力,学校环境不断变化,现有31间教室及功能室,27间办公室及设备室,学校基本按部颁一类标准配备各种教学仪器和电教设施。

招生范围

2017年招生范围:人民东路:4-150号(双号)居民宅;人民路北一里:1-554号居民宅,1号交通设计院,3号市建工三分公司;公园路:1号人民公园,2号广西体育运动学校;中华路:园湖路口至友爱-中华路口沿线居民宅,12号广西职业技术学院宿舍,14号广西林业勘测设计院,22号中华苑小区,34号电梯厂,48号市建安公司,50号市政工程管理处,54号军供大厦,中华路一巷;1-43号(单号)居民宅,15号市二建宿舍,17号广西路桥总公司,21号航务工程处宿舍,33号安全局宿舍,35号市第二老干部休养所,45号市直管公房,47号市环卫处,49号市直管公房,51号市十三中,中华路南一、二、三巷居民宅,铁唐巷1-174号居民宅;北湖南路:1号、1-1号至1-27号;望州路:望州路铁路口至南梧路口双号沿线居民宅(含望州南一里居民宅),231号汽配二厂宿舍,302号岭南名居;邕武路:7号市第五医院;望州南路:3-285号居民宅,233号原无线电三厂生活区,233-1号欣隆盛世小区,235号望州南小区;94号南宁市燎旺车灯有限公司,110号中路交通,132号武警生活区。

入学条件

一、招生对象 (一)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 (二)父母在本市城区内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随父母在城区内居住且申请由政府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三)除盲、聋哑、弱智三类残疾儿童可以选择到特教学校、辅读班或随班就读外,其他残疾儿童都应随班就读。 上述招生对象须年满6周岁(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 二、入学办法 小学适龄儿童应随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户口所在地以家庭住址(房产登记地址,下同)为依据就近免试入学。 (一)本市城区常住户口适龄儿童的父母须持户口簿、家庭住址的有效证件(《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等)到家庭住址的服务学校报名。 1.适龄儿童本人户口与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家庭住址不一致的,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家庭住址为依据就近入学。 2.如适龄儿童家庭是三代同堂(即孩子父母无住房,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共住)的,需配合学校查询学生家庭成员的无房信息。 (二)需要安排就读小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家长持以下所列材料到暂住地的服务地段学校办理报名手续: 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与适龄少年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双方户口簿); 2.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兴宁区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 3.合法住所证明(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兴宁区内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房屋租赁证明等4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4.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本市市区务工证明(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证明、营业执照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城区教育局负责审验有关材料,并根据辖区内学校的生源情况,给予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具体工作日程由城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制订。由城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后与学校内本市户籍学生混合编班,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教学、统一安排活动,有正式学籍,同样参与各种活动和评优评先,完成学业后,发给义务教育证书。

一、招生对象 (一)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 (二)父母在本市城区内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随父母在城区内居住且申请由政府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三)除盲、聋哑、弱智三类残疾儿童可以选择到特教学校、辅读班或随班就读外,其他残疾儿童都应随班就读。 上述招生对象须年满6周岁(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 二、入学办法 小学适龄儿童应随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户口所在地以家庭住址(房产登记地址,下同)为依据就近免试入学。 (一)本市城区常住户口适龄儿童的父母须持户口簿、家庭住址的有效证件(《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等)到家庭住址的服务学校报名。 1.适龄儿童本人户口与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家庭住址不一致的,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家庭住址为依据就近入学。 2.如适龄儿童家庭是三代同堂(即孩子父母无住房,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共住)的,需配合学校查询学生家庭成员的无房信息。 (二)需要安排就读小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家长持以下所列材料到暂住地的服务地段学校办理报名手续: 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与适龄少年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

[显示全部]
学校特色描述

有自然实验室、图书室、美术室、音乐室、劳技室、舞蹈室、多功能室各一间,电脑室一间,普通教室21间。校舍、课桌椅及其他教学设施分别按《广西壮族自治区试行小学义务教育必备办学条件暂行标准》要求配置。学校如今已发展成为一所环境美,校风正,发展潜力大,后劲足的学校。

免责声明:入学情况仅凭历史经验总结,在此不承诺升学事宜。购买房屋时,请谨慎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