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地址:鲤湾路8-3号
- 学校特色:双语体育类艺术类
- 学校电话:0771-5848593
- 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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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南宁市青秀区小学招生简章
一、小学招生对象
(一)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
(二)父母在本市城区内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随父母在城区内居住且申请由政府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上述招生对象须年满6周岁(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
二、小学入学原则和办法
(一)本市城区户口适龄儿童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户口所在地以家庭住址(房产登记地址,下同)为依据就近免试入学。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并按合法住所地址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入学。
(三)报名材料
1、本市户籍学生
(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双方户口簿);
(2)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房产登记证明材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及备案证明等)。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双方户口簿);
(2)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青秀区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
(3)合法住所证明(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青秀区内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及备案证明、房屋租赁证明等4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4)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本市市区务工证明(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证明、营业执照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四)优先入学
1、本市户籍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仅有一套独立产权房,按该套房产地址就近入学;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有多套独立产权房,按实际居住房产地址就近入学;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无独立产权房,只有共有产权房,可按照共有产权房地址就近入学,学校优先录取独立产权生源。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符合以下情况优先安排入学,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安排随迁子女在普惠性民办学校就读。
①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青秀辖区内购买家庭独立住房并实际入住,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及备案证明(同时提供)等3项中的一项,优先于居住时间和工作时间。
②在青秀辖区内以居住时间长的优先,以居住半年以上为优先基础,提供《广西壮族自治区流动人口居住证》记录,由青秀区相应的派出所出具证明。
③在青秀辖区内以经商或工作时间长的优先,以工作一年以上为优先基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交纳社保凭证。
(五)盲、聋哑、弱智三类残疾儿童可以选择到特教学校、辅读班或随班就读外,其他残疾儿童都应随班就读。
三、时间安排
1、6月10日(星期六)上午9时,在学校宣传栏、青秀区政务信息网向社会正式公布招生简章、招生地段;
2、7月8、9日(星期六、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为本市户籍学生报名时间。7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报名审验材料时间。
3、7月16日(星期日)上午9时,将核准后的本市户口新生名单张榜公布并发入学通知书。同时公布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名单。8月21日,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进行统筹调配,并发放录取通知书工作。
4、委托13所公办学校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材料:
(1)居住在仙葫片区(埌东汽车站以东)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递交材料地点为:彩虹路小学;
(2)居住在埌东汽车站以西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递交材料地点为:民族大道中段小学、长堽小学、埌东小学、埌西小学、中山路小学、沛鸿小学、二塘小学、三屋小学、十七中(小学部)、共和路小学、柳沙学校(小学部)、红星学校(小学部)。
家长持上述材料复印件(同时审核原件)到以上学校递交核验,符合优先条件的适龄儿童优先安排进入公办学校,各公办民办学校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后与本市户籍学生混合编班,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教学、统一安排活动,有正式学籍,同样参与各种活动和评优评先,完成学业后,发给义务教育证书。
南宁市青秀区教育局
2017年6月2017年南宁市青秀区小学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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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学招生对象
(一)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
(二)父母在本市城区内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随父母在城区内居住且申请由政府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上述招生对象须年满6周岁(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
二、小学入学原则和办法
(一)本市城区户口适龄儿童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户口所在地以家庭住址(房产登记地址,下同)为依据就近免试入学。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并按合法住所地址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入学。
(三)报名材料
1、本市户籍学生
(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双方户口簿);
(2)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房产登记证明材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及备案证明等)。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双方户口簿);
(2)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青秀区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
- 学校介绍
南宁市逸夫小学创办于1995年8月,现有29个教学班,学校1517名,教职工77名。学校占地面积6716㎡,建筑面积4544㎡,是一所起点高、设备好的全日制公办学校。建校之初,为了纪念香港著名爱国人士邵逸夫先生给予50万港币的捐赠义举,将原拟定的名字“新竹路小学”改为“逸夫小学”。 学校先后被评为全国雏鹰大队、全国文明假日雏鹰小队,自治区文明单位、贯彻体卫工作两个《条例》优秀学校、科技实践活动先进单位,南宁市科研先进单位、南宁市德育工作先进单位、南宁市师德建设先进单位、南宁市体育工作先进单位。严谨的科学态度,创新的意识,拓展出广阔的空间,任学子们搏击翱翔,创造佳绩,谱写华章。
- 招生范围
2017年招生范围:园湖南路:7号手表厂宿舍,7-1号华兴大厦, 7-28号园湖苑,7-29号文雅苑,9号自治区出版总社宿舍,11号南宁市民主党派机关宿舍区,13号南宁市广播电视局宿舍区,15号自治区出版印刷物资公司宿舍区,17号商务部南宁特辦,19号交警二、七大队宿舍区, 21号自治区生产资料总公司宿舍区,22号自治区物资储运贸易总公司宿舍,23号自治区物资储运贸易总公司宿舍区,24号广西艺术学校宿舍区,25号新源大厦,26号广西国税局宿舍区,28号广西外运宿舍区,30号广西丝绸公司宿舍区,31号祥龙大厦,32号广西五矿集团宿舍区;葛塘巷:22号新景花园,28号大桥管理处宿舍区,34号农业区划办;葛园路:4号欣源阁小区,9号科技报宿舍区,11号广西司法厅宿舍区;民族大道:55号纺织大厦(纺织厅供销公司宿舍)、金桂司法鉴定中心宿舍区,57号工艺美术工业公司宿舍区,59号威宁公司1栋宿舍,61号广西图书馆宿舍区,63号南宁市针织厂宿舍,63-1号欧景、阳光100住宅区,69号广西新华书店集团及宿舍,73号广西电视台及宿舍,75号广西人民广播电台及宿舍,77号广西幼师宿舍;古城路:8号南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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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学条件
一、小学招生对象 (一)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 (二)父母在本市城区内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随父母在城区内居住且申请由政府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上述招生对象须年满6周岁(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 二、小学入学原则和办法 (一)本市城区户口适龄儿童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户口所在地以家庭住址(房产登记地址,下同)为依据就近免试入学。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并按合法住所地址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入学。 (三)报名材料 1、本市户籍学生 (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双方户口簿); (2)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房产登记证明材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及备案证明等)。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双方户口簿); (2)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青秀区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 (3)合法住所证明(父母或其他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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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特色描述
南宁市逸夫小学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严格教学管理,开展教育科研,提高教学质量。学校开齐开足大纲课程。“学生字理识字教学”、“韵语教学”、“双语实验教学”、“快乐朗读教学”、“器乐进课堂教学”等各项改革形式喜人。《小学生创新品质开发与培养》、《6—12岁儿童心理障碍研究》、《全国字理识字研究》等课题研究已结题。 学校十分重视学生的全面发展,在艺术和体育教育方面独具特色。美术、书法、音乐、舞蹈等艺术教育硕果累累。学校舞蹈队的节目曾获广西首届小学生文艺汇演一等奖、优秀创作奖,并被选送参加全国比赛;获首府少儿舞蹈创作大赛最佳创作奖,市校园集体舞比赛第一名,多次参加自治区、南宁市的各种大型文艺晚会,2003年,小组唱《南疆童话》获南宁市小学生艺术节一等奖,广西第一届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一等奖。鼓号队、献词队曾参加广西四十大庆、南宁市先代会、团代会、艺术节等大型活动。2003年足球队获南宁市桃源杯足球比赛冠军、全国牵手杯小甲A足球活动优秀代表队奖,南宁市第七届小学生运动会足球比赛第二名;篮球队获南宁市第3名,田径队曾获南宁市小学生运动会团体总分第2名。我校组织学生参加中国、新加坡少儿文化艺术教育交流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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