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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凤翔路小学[ 小学|市重点|公立 别名:凤翔路小学]

  • 学校地址:凤翔路9号
  • 学校特色:小班教学
  • 学校电话:0771-6414765
  • 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

2017年南宁市青秀区小学招生简章

一、小学招生对象

(一)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

(二)父母在本市城区内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随父母在城区内居住且申请由政府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上述招生对象须年满6周岁(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

二、小学入学原则和办法

(一)本市城区户口适龄儿童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户口所在地以家庭住址(房产登记地址,下同)为依据就近免试入学。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并按合法住所地址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入学。

(三)报名材料

1、本市户籍学生

(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双方户口簿);

(2)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房产登记证明材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及备案证明等)。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双方户口簿);

(2)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青秀区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

(3)合法住所证明(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青秀区内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及备案证明、房屋租赁证明等4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4)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本市市区务工证明(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证明、营业执照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四)优先入学

1、本市户籍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仅有一套独立产权房,按该套房产地址就近入学;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有多套独立产权房,按实际居住房产地址就近入学;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无独立产权房,只有共有产权房,可按照共有产权房地址就近入学,学校优先录取独立产权生源。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符合以下情况优先安排入学,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安排随迁子女在普惠性民办学校就读。

①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青秀辖区内购买家庭独立住房并实际入住,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及备案证明(同时提供)等3项中的一项,优先于居住时间和工作时间。

②在青秀辖区内以居住时间长的优先,以居住半年以上为优先基础,提供《广西壮族自治区流动人口居住证》记录,由青秀区相应的派出所出具证明。

③在青秀辖区内以经商或工作时间长的优先,以工作一年以上为优先基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交纳社保凭证。

(五)盲、聋哑、弱智三类残疾儿童可以选择到特教学校、辅读班或随班就读外,其他残疾儿童都应随班就读。

三、时间安排

1、6月10日(星期六)上午9时,在学校宣传栏、青秀区政务信息网向社会正式公布招生简章、招生地段;

2、7月8、9日(星期六、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为本市户籍学生报名时间。7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报名审验材料时间。

3、7月16日(星期日)上午9时,将核准后的本市户口新生名单张榜公布并发入学通知书。同时公布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名单。8月21日,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进行统筹调配,并发放录取通知书工作。

4、委托13所公办学校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材料:

(1)居住在仙葫片区(埌东汽车站以东)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递交材料地点为:彩虹路小学;

(2)居住在埌东汽车站以西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递交材料地点为:民族大道中段小学、长堽小学、埌东小学、埌西小学、中山路小学、沛鸿小学、二塘小学、三屋小学、十七中(小学部)、共和路小学、柳沙学校(小学部)、红星学校(小学部)。

家长持上述材料复印件(同时审核原件)到以上学校递交核验,符合优先条件的适龄儿童优先安排进入公办学校,各公办民办学校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后与本市户籍学生混合编班,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教学、统一安排活动,有正式学籍,同样参与各种活动和评优评先,完成学业后,发给义务教育证书。

南宁市青秀区教育局

2017年6月

2017年南宁市青秀区小学招生简章

一、小学招生对象

(一)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

(二)父母在本市城区内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随父母在城区内居住且申请由政府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上述招生对象须年满6周岁(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

二、小学入学原则和办法

(一)本市城区户口适龄儿童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户口所在地以家庭住址(房产登记地址,下同)为依据就近免试入学。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并按合法住所地址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入学。

(三)报名材料

1、本市户籍学生

(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双方户口簿);

(2)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房产登记证明材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及备案证明等)。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双方户口簿);

(2)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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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介绍

南宁市凤翔路小学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政府为进一步拓宽整合青秀区的优质教育资源,而重点建设的一所新的高起点、高标准、高品质现代化公办学校。学校诞生于2011年8月29日,在办学短短的时间里,以“准备,起飞”为特色办学启蒙理念,凭借优秀的教学质量得到了广大家长们的认可与青睐。 坐落于广西首府南宁市青秀区凤翔路9号,与气势恢宏的中国—东盟博览会永久会址——南宁国际会展中心遥相辉映,学校周围高楼林立,所处区域是南宁市琅东凤岭片区最成熟和繁华的中央居住区,与在建的南宁市凤翔中学都是南宁市重点建设的九年义务教育配套项目。学校在2008年获得南宁市发改委的项目立项批复后,经过精心筹备,于2011年8月正式落成使用。 南宁市凤翔路小学的建成使用,实现了区域内适龄儿童享受优质教育的梦想,为南宁市的优质教育资源注入了新的活力。优美的教学环境,崭新齐全的教学设施,精湛的教学,使得学校成为适龄儿童就学的理想选择。学校占地37.2亩,总建筑面积9178平方米,规划24个教学班,可容纳1200名学生,主要包括现代化的教学楼2栋、科学楼1栋、办公楼1栋,配备有完善的计算机校园网、多媒体教室、美术室、舞蹈室、音乐视听室、心理辅导室、图书馆、室内文体馆、塑胶运动场、篮球场、足球场等教学设施,同时学校为了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创新性地利用募集来的数百本图书在教学楼的公共区域建成两个个性化的校园书吧。2014年秋季学期,学校开办的班级数达36个,在校学生1965人。

南宁市凤翔路小学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政府为进一步拓宽整合青秀区的优质教育资源,而重点建设的一所新的高起点、高标准、高品质现代化公办学校。学校诞生于2011年8月29日,在办学短短的时间里,以“准备,起飞”为特色办学启蒙理念,凭借优秀的教学质量得到了广大家长们的认可与青睐。 坐落于广西首府南宁市青秀区凤翔路9号,与气势恢宏的中国—东盟博览会永久会址——南宁国际会展中心遥相辉映,学校周围高楼林立,所处区域是南宁市琅东凤岭片区最成熟和繁华的中央居住区,与在建的南宁市凤翔中学都是南宁市重点建设的九年义务教育配套项目。学校在2008年获得南宁市发改委的项目立项批复后,经过精心筹备,于2011年8月正式落成使用。 南宁市凤翔路小学的建成使用,实现了区域内适龄儿童享受优质教育的梦想,为南宁市的优质教育资源注入了新的活力。优美的教学环境,崭新齐全的教学设施,精湛的教学,使得学校成为适龄儿童就学的理想选择。学校占地37.2亩,总建筑面积9178平方米,规划24个教学班,可容纳1200名学生,主要包括现代化的教学楼2栋、科学楼1栋、办公楼1栋,配备有完善的计算机校园网、多媒体教室、美术室、舞蹈室、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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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范围

2017年招生范围:凤翔路:3号广西区人民检察院小区,5号亿利城,7号保利凤翔小区,11号香格里拉花园(二期),16号紫金苑小区(伴云居);长湖路:52号城市印象R26;上座,56号龙光君御华府,59号香格里拉花园(一期),61号凤和花园小区;云景路:1号广西民族研究学会,3号通邑苑小区、时代俊园(新宾路2号),5号金水花园小区;佛子岭路:2-1号金竹苑小区,6号向南居金溪园小区;怡宾路:2-1号金领公馆, 10号紫荆花园;厢竹大道:4号广西区运输管理局住宅楼,5号丰泽SOHO6号区新华书店宿舍区,6号区新华书店宿舍区,7号TT国际,8号和兴园小区,9号埌东中房小区,10号百花园小区,28号天赐良园小区,30号广西水利电业集团生活区;民族大道:125号展厦景湾。

入学条件

一、小学招生对象 (一)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 (二)父母在本市城区内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随父母在城区内居住且申请由政府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上述招生对象须年满6周岁(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 二、小学入学原则和办法 (一)本市城区户口适龄儿童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户口所在地以家庭住址(房产登记地址,下同)为依据就近免试入学。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并按合法住所地址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入学。 (三)报名材料 1、本市户籍学生 (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双方户口簿); (2)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房产登记证明材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及备案证明等)。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双方户口簿); (2)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青秀区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 (3)合法住所证明(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青秀区内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及备案证明、房屋租赁证明等4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4)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本市市区务工证明(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证明、营业执照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四)优先入学 1、本市户籍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仅有一套独立产权房,按该套房产地址就近入学;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有多套独立产权房,按实际居住房产地址就近入学;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无独立产权房,只有共有产权房,可按照共有产权房地址就近入学,学校优先录取独立产权生源。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符合以下情况优先安排入学,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安排随迁子女在普惠性民办学校就读。 ①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青秀辖区内购买家庭独立住房并实际入住,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及备案证明(同时提供)等3项中的一项,优先于居住时间和工作时间。 ②在青秀辖区内以居住时间长的优先,以居住半年以上为优先基础,提供《广西壮族自治区流动人口居住证》记录,由青秀区相应的派出所出具证明。 ③在青秀辖区内以经商或工作时间长的优先,以工作一年以上为优先基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交纳社保凭证。 (五)盲、聋哑、弱智三类残疾儿童可以选择到特教学校、辅读班或随班就读外,其他残疾儿童都应随班就读。

一、小学招生对象 (一)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 (二)父母在本市城区内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随父母在城区内居住且申请由政府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上述招生对象须年满6周岁(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 二、小学入学原则和办法 (一)本市城区户口适龄儿童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户口所在地以家庭住址(房产登记地址,下同)为依据就近免试入学。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并按合法住所地址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入学。 (三)报名材料 1、本市户籍学生 (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双方户口簿); (2)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房产登记证明材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及备案证明等)。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双方户口簿); (2)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青秀区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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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特色描述

南宁市凤翔路小学坚持以文化立校、特色兴校、质量强校,极力打造学校文化特色——“君子文化”,并承担了2012年南宁市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立项A类重点课题研究--"君子文化"育人的实践与研究,学校先后荣获南宁市城市学校少年宫示范学校、南宁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学校、南宁市绿色学校、南宁市青少年爱科学实践活动先进集体、广西小学语文研究与应用基地学校、自治区卫生优秀学校等荣誉称号,并被国家公安部、教育部命名为"全国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被中国艺术教育促进会授予"全国中小学生绘画、书法作品比赛组织工作先进集体"称号。中央电视台、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国教育电视台、《广西日报》、广西电视台、《南宁日报》、南宁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多次报道学校的教育教学特色,学校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和办学品牌影响力。

免责声明:入学情况仅凭历史经验总结,在此不承诺升学事宜。购买房屋时,请谨慎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