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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玉洞小学[ 小学|普通|公立 别名:玉洞小学]

  • 学校地址:南宁市良庆区沿海经济开发区玉洞村
  • 学校特色:小班教学
  • 学校电话:0771-4015633
  • 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

2017年南宁市良庆区城区小学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一)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
(二)父母在本城区内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随父母在城区内居住且申请由政府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上述招生对象须年满6周岁(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
二、入学办法
(一)本市城区户口适龄儿童应随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户口所在地以家庭住址(房产登记地址,下同)为依据就近免试入学。
1. 本市城区常住户口适龄儿童的父母须持户口簿、家庭住址的有效证件(《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等;自建房未办房产证的要出具“三证”,即国有土地使用证、规划用地许可证、建设用地许可证。)到家庭住址的服务学校报名。
2. 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承诺在南宁市市区内没有购买房产或招生学校对房产证明材料存有疑义的,需配合学校查询学生家庭成员在南宁市市区无房信息。
(二)需要安排就读小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家长持以下所列材料到城区教育局指定地点办理就读手续:
1. 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与适龄少年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双方户口簿);
2. 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本市市区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
3. 合法住所证明(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本市市区内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房屋租赁证明等4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4. 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本市市区务工证明(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证明、营业执照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城区教育局负责审验有关材料,并根据辖区内学校的生源情况,给予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具体工作日程由城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制订。由城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后与学校内本市户籍学生混合编班,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教学、统一安排活动,有正式学籍,同样参与各种活动和评优评先。
三、报名时间
本市城区户籍学生:2017年7月8日、7月9日(星期六、星期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地点为各小学校园内。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6月28日至7月9日统一交到良庆区政务服务中心(德政路20号),时间为每个工作日及7月8、9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单号日为小学一年级新生申请日。
四、发放入学通知书时间
2017年7月22日(星期六)上午,各小学公布由城区教育局核准后的新生名单,并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安排情况统一良庆区政务服务中心张贴,家长根据安排到相关学校领取初等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2017年南宁市良庆区城区小学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一)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
(二)父母在本城区内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随父母在城区内居住且申请由政府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上述招生对象须年满6周岁(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
二、入学办法
(一)本市城区户口适龄儿童应随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户口所在地以家庭住址(房产登记地址,下同)为依据就近免试入学。
1. 本市城区常住户口适龄儿童的父母须持户口簿、家庭住址的有效证件(《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等;自建房未办房产证的要出具“三证”,即国有土地使用证、规划用地许可证、建设用地许可证。)到家庭住址的服务学校报名。
2. 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承诺在南宁市市区内没有购买房产或招生学校对房产证明材料存有疑义的,需配合学校查询学生家庭成员在南宁市市区无房信息。
(二)需要安排就读小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家长持以下所列材料到城区教育局指定地点办理就读手续:
1. 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与适龄少年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双方户口簿);
2. 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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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介绍

南宁市玉洞小学位于南宁市良庆区沿海经济开发区玉洞村。南宁市玉洞小学扩建项目是南宁市2009年教育投资建设项目之一,建设地址位于五象新区核心区凤凰路。办学规模按42个教学班设置,其中新扩建24个教学班,规划总用地面积49亩,其中原有用地15亩,新征用地34亩,总建筑面积12451.27平方米。主要的建设内容有:教学综合楼1栋6122.7平方米,实验综合楼1栋3738.06平方米,体育馆1栋2590.51平方米,室外运动场1个(含250米环形塑胶跑道、附100米直跑道、足球场),以及围墙、大门、景观绿化、室外给排水工程等配套设施,概算总投资4159.12万元。

招生范围

2017年招生范围:玉洞村,坡洋社区,玉龙社区,景华社区,五象社区大部(除划给大沙田小学的地段以外)、玉泉社区,东风路与玉洞大道交界以西。

入学条件

一、招生对象 (一)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 (二)父母在本城区内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随父母在城区内居住且申请由政府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上述招生对象须年满6周岁(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 二、入学办法 (一)本市城区户口适龄儿童应随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户口所在地以家庭住址(房产登记地址,下同)为依据就近免试入学。 1. 本市城区常住户口适龄儿童的父母须持户口簿、家庭住址的有效证件(《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等;自建房未办房产证的要出具“三证”,即国有土地使用证、规划用地许可证、建设用地许可证。)到家庭住址的服务学校报名。 2. 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承诺在南宁市市区内没有购买房产或招生学校对房产证明材料存有疑义的,需配合学校查询学生家庭成员在南宁市市区无房信息。 (二)需要安排就读小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家长持以下所列材料到城区教育局指定地点办理就读手续: 1. 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与适龄少年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双方户口簿); 2. 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本市市区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 3. 合法住所证明(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本市市区内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房屋租赁证明等4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4. 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本市市区务工证明(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证明、营业执照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城区教育局负责审验有关材料,并根据辖区内学校的生源情况,给予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具体工作日程由城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制订。由城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后与学校内本市户籍学生混合编班,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教学、统一安排活动,有正式学籍,同样参与各种活动和评优评先。

一、招生对象 (一)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 (二)父母在本城区内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随父母在城区内居住且申请由政府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上述招生对象须年满6周岁(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 二、入学办法 (一)本市城区户口适龄儿童应随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户口所在地以家庭住址(房产登记地址,下同)为依据就近免试入学。 1. 本市城区常住户口适龄儿童的父母须持户口簿、家庭住址的有效证件(《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等;自建房未办房产证的要出具“三证”,即国有土地使用证、规划用地许可证、建设用地许可证。)到家庭住址的服务学校报名。 2. 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承诺在南宁市市区内没有购买房产或招生学校对房产证明材料存有疑义的,需配合学校查询学生家庭成员在南宁市市区无房信息。 (二)需要安排就读小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家长持以下所列材料到城区教育局指定地点办理就读手续: 1. 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与适龄少年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双方户口簿); 2. 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本市市区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 3. 合法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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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入学情况仅凭历史经验总结,在此不承诺升学事宜。购买房屋时,请谨慎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