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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玉兰路小学[ 小学|普通|公立 ]

  • 学校地址:南宁市玉兰路3号
  • 学校特色:专业学科类
  • 学校电话:0771-5447022
  • 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

2017年南宁市青秀区小学招生简章
一、小学招生对象
(一)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
(二)父母在本市城区内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随父母在城区内居住且申请由政府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上述招生对象须年满6周岁(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
二、小学入学原则和办法
(一)本市城区户口适龄儿童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户口所在地以家庭住址(房产登记地址,下同)为依据就近免试入学。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并按合法住所地址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入学。
(三)报名材料
1、本市户籍学生
(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双方户口簿);
(2)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房产登记证明材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及备案证明等)。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双方户口簿);
(2)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青秀区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
(3)合法住所证明(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青秀区内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及备案证明、房屋租赁证明等4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4)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本市市区务工证明(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证明、营业执照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四)优先入学
1、本市户籍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仅有一套独立产权房,按该套房产地址就近入学;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有多套独立产权房,按实际居住房产地址就近入学;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无独立产权房,只有共有产权房,可按照共有产权房地址就近入学,学校优先录取独立产权生源。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符合以下情况优先安排入学,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安排随迁子女在普惠性民办学校就读。
①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青秀辖区内购买家庭独立住房并实际入住,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及备案证明(同时提供)等3项中的一项,优先于居住时间和工作时间。
②在青秀辖区内以居住时间长的优先,以居住半年以上为优先基础,提供《广西壮族自治区流动人口居住证》记录,由青秀区相应的派出所出具证明。
③在青秀辖区内以经商或工作时间长的优先,以工作一年以上为优先基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交纳社保凭证。
(五)盲、聋哑、弱智三类残疾儿童可以选择到特教学校、辅读班或随班就读外,其他残疾儿童都应随班就读。
三、时间安排
1、6月10日(星期六)上午9时,在学校宣传栏、青秀区政务信息网向社会正式公布招生简章、招生地段;
2、7月8、9日(星期六、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为本市户籍学生报名时间。7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报名审验材料时间。
3、7月16日(星期日)上午9时,将核准后的本市户口新生名单张榜公布并发入学通知书。同时公布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名单。8月21日,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进行统筹调配,并发放录取通知书工作。
4、委托13所公办学校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材料:
(1)居住在仙葫片区(埌东汽车站以东)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递交材料地点为:彩虹路小学;
(2)居住在埌东汽车站以西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递交材料地点为:民族大道中段小学、长堽小学、埌东小学、埌西小学、中山路小学、沛鸿小学、二塘小学、三屋小学、十七中(小学部)、共和路小学、柳沙学校(小学部)、红星学校(小学部)。
家长持上述材料复印件(同时审核原件)到以上学校递交核验,符合优先条件的适龄儿童优先安排进入公办学校,各公办民办学校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后与本市户籍学生混合编班,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教学、统一安排活动,有正式学籍,同样参与各种活动和评优评先,完成学业后,发给义务教育证书。

南宁市青秀区教育局
2017年6月

2017年南宁市青秀区小学招生简章
一、小学招生对象
(一)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
(二)父母在本市城区内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随父母在城区内居住且申请由政府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上述招生对象须年满6周岁(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
二、小学入学原则和办法
(一)本市城区户口适龄儿童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户口所在地以家庭住址(房产登记地址,下同)为依据就近免试入学。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并按合法住所地址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入学。
(三)报名材料
1、本市户籍学生
(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双方户口簿);
(2)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房产登记证明材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及备案证明等)。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双方户口簿);
(2)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青秀区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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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介绍

南宁市玉兰路小学开设24个教学班,占地面积34.16亩,建筑面积7905平方米,拥有普通教学楼、专业教学楼、行政办公楼、室内文体馆各一幢。 玉兰路小学是青秀辖区内的一所高起点、高标准、高品位的现代化公办学校,学校采用庭院回廊设计,整体格局疏朗,花园庭院和118棵玉兰花点缀其间,芳香四溢,使整个校园洋溢着典雅的书院情韵与人文情怀。 学校硬件按照国家义务教育学校高标准配备,拥有计算机校园网、多功能会议厅、多媒体教室、美术室、书法室、音乐视听室、舞蹈室、心理辅导室、科学实验室、图书馆以及人造草坪的足球场等,设备先进,设施完备,体现教育现代化。学校以文化立校、科研兴校,追求至善至美的教育理想,打造师生共同成长的乐园。 该校将围绕“扎根成长,灿烂绽放”的校训,形成“素雅纯洁,心香不绝”的校风,营造“内外兼修,创意课堂”的教风和“扎实向上,行善言美”的学风,不断创新教育内容和形式,通过玉兰大舞台、玉兰大课间、玉兰书香园、玉兰微课堂、玉兰墨香坊、玉兰大讲坛等系列特色教育活动,打造学校特色品牌“玉兰文化”,培养气质高雅、健康向上的“玉兰宝贝”。 ●管理团队 谢凯 南宁市玉兰路小学筹备组组长,研究生学历,小学中的中学高级教师。历任南宁市滨湖路小学德育处主任,南宁市凤翔路小学副校长,现任南宁市星湖小学党支部书记。 李德 南宁市玉兰路小学筹备组副组长,研究生学历,小学中的中学高级教师。历任南宁市园湖路小学数学学科教研组组长,现任南宁市凤翔路小学教导处主任。 滕林 南宁市玉兰路小学筹备组副组长,研究生学历,小学中的中学高级教师。历任南宁市园湖路小学教师,南宁市逸夫小学德育处主任,现任南宁市越秀路小学总务处主任。 营造蓬勃向上、儒雅轻逸的校园意境

南宁市玉兰路小学开设24个教学班,占地面积34.16亩,建筑面积7905平方米,拥有普通教学楼、专业教学楼、行政办公楼、室内文体馆各一幢。 玉兰路小学是青秀辖区内的一所高起点、高标准、高品位的现代化公办学校,学校采用庭院回廊设计,整体格局疏朗,花园庭院和118棵玉兰花点缀其间,芳香四溢,使整个校园洋溢着典雅的书院情韵与人文情怀。 学校硬件按照国家义务教育学校高标准配备,拥有计算机校园网、多功能会议厅、多媒体教室、美术室、书法室、音乐视听室、舞蹈室、心理辅导室、科学实验室、图书馆以及人造草坪的足球场等,设备先进,设施完备,体现教育现代化。学校以文化立校、科研兴校,追求至善至美的教育理想,打造师生共同成长的乐园。 该校将围绕“扎根成长,灿烂绽放”的校训,形成“素雅纯洁,心香不绝”的校风,营造“内外兼修,创意课堂”的教风和“扎实向上,行善言美”的学风,不断创新教育内容和形式,通过玉兰大舞台、玉兰大课间、玉兰书香园、玉兰微课堂、玉兰墨香坊、玉兰大讲坛等系列特色教育活动,打造学校特色品牌“玉兰文化”,培养气质高雅、健康向上的“玉兰宝贝”。 ●管理团队 谢凯 南宁市玉兰路小学筹备组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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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范围

2017年招生范围:凤翔路:2号香榭里花园,6号蓝山上城,8号金碧花园小区;长湖路:58号怡心花园小区,62号凤景湾,66号英伦18,69号维也纳森林小区;长湖路景晖巷: 8号广西广电网络公司宿舍小区(广电香域中央小区) ,中国人寿凤岭悦馨花园;佛子岭路:10号裕丰英伦小区,18号德利·金御世家;盘龙路: 2号盘龙居,4号盘龙居北区;玉兰路:1号林业新村三区,林业新村四区,2号林业新村一区,林业新村二区。

入学条件

一、小学招生对象 (一)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 (二)父母在本市城区内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随父母在城区内居住且申请由政府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上述招生对象须年满6周岁(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 二、小学入学原则和办法 (一)本市城区户口适龄儿童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户口所在地以家庭住址(房产登记地址,下同)为依据就近免试入学。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并按合法住所地址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入学。 (三)报名材料 1、本市户籍学生 (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双方户口簿); (2)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房产登记证明材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及备案证明等)。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双方户口簿); (2)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青秀区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 (3)合法住所证明(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青秀区内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及备案证明、房屋租赁证明等4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4)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本市市区务工证明(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证明、营业执照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四)优先入学 1、本市户籍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仅有一套独立产权房,按该套房产地址就近入学;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有多套独立产权房,按实际居住房产地址就近入学;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无独立产权房,只有共有产权房,可按照共有产权房地址就近入学,学校优先录取独立产权生源。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符合以下情况优先安排入学,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安排随迁子女在普惠性民办学校就读。 ①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青秀辖区内购买家庭独立住房并实际入住,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及备案证明(同时提供)等3项中的一项,优先于居住时间和工作时间。 ②在青秀辖区内以居住时间长的优先,以居住半年以上为优先基础,提供《广西壮族自治区流动人口居住证》记录,由青秀区相应的派出所出具证明。 ③在青秀辖区内以经商或工作时间长的优先,以工作一年以上为优先基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交纳社保凭证。 (五)盲、聋哑、弱智三类残疾儿童可以选择到特教学校、辅读班或随班就读外,其他残疾儿童都应随班就读。

一、小学招生对象 (一)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 (二)父母在本市城区内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随父母在城区内居住且申请由政府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上述招生对象须年满6周岁(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 二、小学入学原则和办法 (一)本市城区户口适龄儿童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户口所在地以家庭住址(房产登记地址,下同)为依据就近免试入学。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并按合法住所地址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入学。 (三)报名材料 1、本市户籍学生 (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双方户口簿); (2)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房产登记证明材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及备案证明等)。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双方户口簿); (2)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青秀区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 (3)合法住所证明(父母或其他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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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特色描述

该校将围绕“扎根成长,灿烂绽放”的校训,形成“素雅纯洁,心香不绝”的校风,营造“内外兼修,创意课堂”的教风和“扎实向上,行善言美”的学风,不断创新教育内容和形式,通过玉兰大舞台、玉兰大课间、玉兰书香园、玉兰微课堂、玉兰墨香坊、玉兰大讲坛等系列特色教育活动,打造学校特色品牌“玉兰文化”,培养气质高雅、健康向上的“玉兰宝贝”。

免责声明:入学情况仅凭历史经验总结,在此不承诺升学事宜。购买房屋时,请谨慎核查。